• 现任
    哈医大四院临床药学教研室、药学部主任,药学硕士 、执业药师 ,国家药物(医疗器械)
    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主任,黑龙江省临床药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
  • 兼任
    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中国药师协会理事
    国家卫健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专家
    合理用药国际网络中国中心临床安全用药专家
    中国临床药学教学基地建设评审专家
    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黑龙江省药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黑龙江省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黑龙江省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常务委员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担任
    《中国药房》、《药物不良反应杂志》、《中国药物与临床》、《临床合理用药杂志》、《实用药物与临床》 《黑龙江医药》杂志编委
  • 业绩
    1.编写药学专著和本科教材共12部;
    2.获发明专利2项,转化1项;
    3.主持科研基金项目14项;
    4.获科技成果和医疗新技术奖共23项;
    5.发表 SCI以及核心期刊论文70多篇;
    6.2008年被中国药学会授予“优秀药师”称号,2009年荣获“中国医院药学创新奖”

吴玉波

教授

主任药师

服药后发现怀孕了,这孩子该不该要?

发布栏目:网站公告发布时间:2019-07-24


转载来源:药评中心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吴禹蒙

案例介绍

患者情况:张某,女,28岁,肺炎(不知道自己怀孕)。
用药情况: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0.2g,静滴,每次0.2g,每日2次,共7天。
病好后,发现月经没来,经检查确认已经怀孕。
患者查说明书后得知,环丙沙星会影响胎儿软骨发育,孕妇禁用!

问:孩子留还是不留?

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解答患者的咨询?

一、已证实的人类致畸药

很多药物与胎儿异常有关,但仅仅一部分药物病例表现为畸形。下表列出了已证实对人类有致畸作用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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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胚胎发育的致畸敏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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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子受精后,胚胎和胎儿的发育分为三个阶段:不敏感期、敏感期和低敏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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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敏感期(胚胎早期):末次月经后14~28天,即妊娠0~2周。

在这个时期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要么胚胎因为受致死剂量药物的影响而死亡(流产),要么胎儿未受到药物的影响,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

2. 敏感期(胚胎期):末次月经后29天~70天,即妊娠3-8周。

这个时期属胎儿器官分化时期,如中枢神经系统(脑)、循环系统(心脏)、感觉系统(眼、耳)、肌肉骨骼系统(四肢)等。在这个时期,胚胎对药物最敏感,易发生严重畸形。

3. 低敏感期(胎儿期):妊娠9-38周(孕第11-40周)。

这个时期属大多数组织发生和功能成熟期。药物的影响可能涉及到生长和功能方面,比如精神发育和生殖功能。

三、妊娠期用药风险评估三要素

在进行妊娠期风险评估时,至少需要知道下面三个问题。

1、用药距末次月经的时间?

该孕妇用药时间距末次月经的时间:23天~29天。

2、平时的月经周期多久?

该患者月经周期为28天,且较为规律。通常情况下,妇女在末次月经后14天排卵。

3、药物性质(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环丙沙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可通过胎盘屏障。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妊娠期妇女禁用!

四、案例中孕妇风险评估

1、最后一次用药时间:是在不敏感期,还是敏感期,或低敏感期?

这位孕妇比较特殊,用药时间在末次月经后23天~29天。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在末次月经后的第29天,跨过了这个28天内的相对安全期(不敏感期)。

2、药物性质:药物的半衰期、生殖毒性、毒性靶器官?

●半衰期

环丙沙星的半衰期约为4~6小时。也就是说,经过6个半衰期(24~36小时,约2天)后,环丙沙星被基本清除99%。

该孕妇最后一次用药时间是在末次月经后的第29天,即该孕妇实际暴露于环丙沙星的时间为31天(29天+2天)。

●生殖毒性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57个应用喹诺酮药物的妇女与17259例对照妇女的队列研究,没有发现增加先天异常的危险性。

●毒性靶器官

动物实验虽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受精卵形成后,肌肉骨骼系统是在妊娠4.33周~7周(末次月经后38-63天)内启动发育。(见下表)

该孕妇暴露于环丙沙星的时间为31天,距离38天仍有7天。因此可判断:由于环丙沙星已经在体内被清除掉,对胎儿影响会比较小,甚至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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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建议:

从药学角度分析,根据上述用药时间推算,药物清除后,胎儿还没有开始骨骼发育,可以继续妊娠,但如果有流产或出血风险,不要保胎。

温馨提示:

性生活时未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在使用抗病毒药(利巴韦林)、喹诺酮类抗菌药(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莫西沙星等)、氨基糖苷类抗菌药(阿米卡星、庆大霉素等)、四环素类抗菌药(米诺环素等)之前,建议进行妊娠试验!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的临床药师们致力于为您创建一个“安全、适宜、经济、合理”的用药环境,药物咨询门诊现已开通,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初诊,欢迎有需要的朋友前来。咨询电话:0451-85939798

药师介绍:

吴禹蒙

吴禹蒙 药师 执业药师
现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消化专业临床药师
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 通科带教药师
黑龙江省临床药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秘书
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2015-2016年度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完成一年期临床药师培训。有着多年的临床药学工作经验。曾参与2016年度-2018年度度黑龙江省合理用药督导检查工作。

药师与安全合理用药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临床药师团队提供
指导专家
吴玉波 教授 主任药师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