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执业药师:
根据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执业药师每年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并修满15学分,以此作为执业药师注册的必备条件。我协会于5月至12月开展201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网授、面授班(包括在全省医疗卫生单位执业拟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需要Ⅰ类学分的执业药师)两种形式,各执业药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种。
二、培训时间、地点
1、面授班
第一期2015年7月3日—4日,7月2日报到。
第二期2015年7月17日—18日,7月16日报到。
第三期2015年7月24日—25日,7月23日报到。
第四期2015年9月18日—19日,9月17日报到。
第五期2015年9月15日—16日,9月14日报到。
第六期2015年9月22日—23日,9月21日报到。
第七期2015年9月24日—25日,9月23日报到。
报到及培训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41号。
培训计划见附件1。
2、网授
2015年5月1日—12月31日。培训计划见附件2。
三、培训费用
根据《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办法》的规定,会员缴纳会员费180元/人、年,可以享受当年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授免费及其他活动的优惠待遇。非会员培训费为200元。哈市学员可直接到我协会财务室交款,外地学员通过邮局汇款,收款人于聪颖。面授班培训费为280元。参加面授班的学员报到时交费,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四、几点说明
1、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执业,拟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执业药师,参加面授班可获得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15学分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学分。
2、学员请登录“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网站,点击“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网络平台”进行报名并选择培训形式,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
3、面授班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每期人数限120名。
五、联系方式
协会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41号 邮编:150076
网 址: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www.hljlpa.com
联系电话:0451—84602114、84603534
联 系 人:李莹光、王录娜、王承哲
附件:1、2015年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计划.doc
2、2015年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计划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