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施行。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涉及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药品生命周期的全部环节。为了推进法规的正确解读和深入宣贯,营造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作为2019年黑龙江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主办的“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研讨会”将于11月23日上午在哈尔滨召开。届时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详细解读,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深刻领会《药品管理法》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重要内涵。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健康人才培养共建基地
三、参会人员
会议邀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部分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23日
地点: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9层会议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418号)
五、会议日程
时间 |
议程 |
演讲嘉宾 |
8:30 |
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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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9:00 |
领导致词 |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黑龙江省执业药师领导 |
9:00-11:00 |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解读 |
于江泳
国家药监局“两法”宣讲团成员
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 |
11:00-11:30 |
研讨、答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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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一)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请参会人员将会议回执于11月15日前发至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邮箱:hljlpa@163.com。
(二)联系人及电话:周战伟 李莹光 王录娜
联系电话:010-83025922
0451-51061656 88313038
附件:参会报名回执.doc
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
2019年11月4日